保險公司解釋,這個信息平臺是“對車不對人”的,所有與車子相關的違章信息都會被記錄下來,即使當時違章的不是車主本人。王小姐才想起來,她出國之前把車子借給一個朋友了,一問,果然是那個朋友從酒吧出來發動汽車時,被交警抓了個正著。
上海擁有汽車駕駛證的市民已經超過了160萬,其中“本本族”預計在70萬人以上。許多人平時無車可開,往往會纏著有車的朋友借。以前借車頂多擔心車會不會刮花了,而今還要做好面對來年保費上漲的心理準備。
案例三:平安是福也是財 同前兩位不同,張女士的保費非但沒有增加,而且還下浮了10%。張女士說她平時開車都很穩的,從來都是享受保險公司的最優待遇,這次三者險又減了幾百元,這讓她更認為平安不僅是“福”而且也“財”。
其實根據上海保監局的統計,在近三個月辦理的三者險保單中,只有6.9%的車主的費率上浮,上浮幅度大多在15%-25%之間,而超過50%的車主都得到了10%左右的下浮優惠。根據規定,一年之內沒有違章,那么保費將下調10%,一年之內沒有理賠記錄的,也可以下調10%,如果兩年之內沒有理賠記錄,那么保費有望下降達30%。
案例四:遲到的強制條例 朱先生在馬路上正常行駛時,有輛自行車突然斜穿出來,朱先生避讓不及發生碰撞。交警裁定朱先生無責任,但必須把把騎車人送到醫院。朱先生墊付了1000多元的醫藥費,但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保險公司說司機既然沒責任當然不能走三者險了,因為根據《保險法》,“必須有責任認定”,保險公司才能賠付。騎車人自然不肯付,去找交警,交警說新交法就是保護人權的,發生了事故,當然救人要緊。至于費用,應該找保險公司。
一位保險業人士透露,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這類事故應由保險公司墊付。但由于配套的《強制三者險條例》沒有出臺,沒有規定具體操作辦法,所以對于發生的司機無責任、但造成行人傷亡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門一般會判定由司機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但是,司機墊付的費用卻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司機往往只能做一回“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