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在習水縣購買了一輛新車(北汽幻速S6(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該車在當年出現剎車異響問題(至今仍未解決),當年出現剎車總汞出現問題,(到指定修理廠更換一次總汞)當年11月份出現變速箱三擋齒輪損壞(到指定修理廠更換變速箱后,故障得到解決),再次期間和廠家進行申訴要求更換新車,廠家以未達到國家汽車“三包法”為由拒絕了。2017年期間不斷出現小故障,2017年年底因為車輛在斜坡停車打滑,車輛進入邊溝,導致車輛受損(保險公司指定修理廠更換了輪胎,輪胎盤,后保險杠和后剎車abs),2018年7月剎車總汞再次出現故障,此車輛在使用過程中頻繁出現安全故障,嚴重影響了安全,在于廠家聯系后再此被廠家拒絕,請問以上車輛故障是否達到了更換車輛或者退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