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2020年新規定是:1、1個記分周期,一輛車至多能用3個駕駛證消分,車主本人必須要現場實名身份認證;2、1年內同一駕駛人為3輛不同號牌機動車消分,或是有3名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消分的,將被列入重點審查對象,并將暫停其消分處理業務;3、如果被查出替人消分,首次發現者將依法扣留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二次出現的將處罰款,還可能會拘留15天并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再考新證,對于盜用他人或使用他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或者賣分的現象,一經發現,應當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及刑事案件;4、一次性違規扣完12分的,必須一次性處理完畢且只能用一個駕駛證來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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