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以下是擴展的內容:1 .私家車的使用年限很廣。根據規定,9座以下非營運客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6年,超期使用年限為16至20年。在此期間,每年檢查兩次。2.其他類型的車報廢周期不一樣。乘用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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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用客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0年,延期2年。期間每年檢驗兩次,延長使用年限1至2年,累計使用年限14年。3、9座及以上非營運客車正常使用年限10年,累計使用年限20年。大貨車正常使用年限10年,總使用年限14年。4.質量大于1.8噸但小于6噸的輕型貨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0年,總使用年限為15年。1.8噸微型面包車正常使用年限為8年,不得延期,總使用年限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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