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汽車分為以下幾種:1。卡車:又稱貨車、卡車、卡車。主要用于運輸各種貨物或牽引全掛車。根據載重量(1.8噸、6噸和14噸),卡車可分為微型、輕型、中型和重型四種。2.越野車:主要用于越野時運載人和貨物或牽引設備,一般為全軸驅動。按驅動類型可分為44、66、88。3.自卸車:指集裝箱能自動傾翻的卡車。自卸車有兩種,可以倒著倒,也可以左右倒。4.牽引車:專門或主要用于牽引的車輛。它可分為全掛牽引車和半掛牽引車。5.專用車輛:為承擔特殊運輸任務或作業而配備特殊設備和特殊功能的車輛。6.客車:指長方形車廂,載客9人以上的車輛,主要用于載人及其行李。根據車輛長度(3.5米、7米、10米、12米),公共汽車可分為微型、輕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五種類型。7.轎車:2至8人的小型客車。按發動機排量(1升、1.6升、2.5升、4升)可分為迷你、通用、中級、中級、高級車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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