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開車的速度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1。在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在道路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在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有操作人員的貨車、拖車、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車等。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最高時速為50公里,在封閉的專用道路和機動車專用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為60公里。2.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70公里,封閉機動車道和高速公路最高時速為80公里;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時50公里,高速公路每小時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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