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9時10分許,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無牌三輪電動車停在宏潤路海上銀座A座前,執勤人員依法對其進行了取締。在封禁過程中,當事人稱自己家有困難,還有很多郵件要送。他非常激動,立即向值班軍官跪下。鑒于當事人是有固定工作單位的郵政工作人員,沒有當場處罰。小董說,當時因為家庭原因情緒低落,車上還有很多郵件要送。他興奮了一會兒,然后做出了挑釁的舉動。沒想到還有人拍照。這種過激行為對自己和交警都造成了負面影響,他很后悔。目前,事件還在繼續發酵,小董也被罰款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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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具體情況還有待報道。交警介紹,根據國家標準,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0km/h,車輛整體重量不超過40KG。電動自走車必須具備良好的腳踏功能,小董駕駛的車輛屬于超標車。隨后,交警將聯系快遞單位,對快遞群體進行宣傳教育,減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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