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見習記者黃玲通訊員劉政)6月15日上午,駕駛人鄧某在高速公路上違法行駛。在收到警察開出的罰單時,他聲稱自己是高速公路的建設者,有權給交警開罰單。事后,鄧向警方道歉,承認自己一時沖動。當日上午10時40分,一輛車牌號為鄂EAM**5的黑色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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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轎車因超速行駛被高平執勤民警攔下。民警當場告知其車速已達103 km/h,超速20%,要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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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扣3分。下車后,司機自稱是滬蓉西高速的建設者,希望警方從輕處理。被拒絕后,鄧:開始破口大罵“你們腳下的路是我們修的,限速也是我們定的,所以我也應該給你們罰單!”看到他激動的樣子,民警還給他駕駛證,告訴他可以先走了,等會網上處理。鄧一氣之下開車走了。半小時后,鄧駕車返回高坪收費站,要求當場處理這一違法行為,并向民警道歉。太平洋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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