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的車,在貸款還清之前不能賣。分期付款的汽車所有權不屬于買方。分期付款的車一般屬于貸款機構,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以下是貸款購車的風險:1。手續辦完,找理由提價:當你所有手續辦完準備提車的時候,車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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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要求消費者在原車款的基礎上再支付一定的現金,才可以提車。2.有的經銷商用“東拼西湊”的方式騙外快:買車前一定要選擇和了解正規的汽車銷售和汽車金融擔保公司辦理汽車抵押貸款業務,并實地考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抵押和銷售公司的信譽和實力。目前市場上有一些“東拼西湊”的人在游蕩,他們既沒有信用資質,也沒有車源,想要賺取這個利潤,于是帶著消費者去一個有信用資質的汽車經銷商那里辦理汽車分期付款手續的一些相關事宜。然而,經銷商利用貸款手續的難度和計算方法的復雜性,故意向消費者多收錢,賺取不義之財。這樣,“平縫”人員就可以從消費者那里凈賺傭金。3.一些汽車經銷商欺騙消費者簽訂空白合同:一些汽車經銷商利用消費者缺乏法律知識的優勢,欺騙消費者簽訂空白合同。假設消費者到經銷商處辦理購車手續時,經銷商口頭告訴消費者只需付25%的首付,然后只貸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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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前提是消費者簽空白合同。然而,消費者的貸款手續辦完之后,當消費者看到信貸合同時,發現貸款金額與之前承諾的價格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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