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購稅2021新政策如下: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1號),可以總結出以下新舉措:1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購買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2.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將通過《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管理,本目錄中免稅車輛的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3.對于《目錄》已上市的新能源汽車,相關整車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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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需辦理相關免稅標識手續,獲得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的資格。4.汽車企業應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品一致,因提供虛假信息或數據造成車輛購置稅流失的,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處理。5.從事《目錄》管理、免稅標識審核、免稅手續辦理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目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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