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糾紛的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1。協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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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協商是首選,這樣可以節省維權的時間和成本。消費者可以直接向修理廠詢問汽車維修中存在的問題,明確要求修理、更換或者賠償損失。在協商過程中,他們可以告知或向修理廠出示依據或證據,但原始和重要的物證必須由他們自己保存。2.調整: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雙方因維修質量和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修理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組織技術鑒定和調解。調解是消費者向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此時,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都有保護涉案車輛原狀的義務。必要時,可以對車輛的相關部件進行拆卸檢查,但雙方應同時在場,以便相互認可。3.鑒定:汽車維修質量糾紛需要進行技術分析或者鑒定的,應當由汽車維修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有質量檢驗或者技術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分析或者鑒定。在拆卸和檢查車輛的相關部件時,雙方必須同時在場,以一致確認拆卸和檢查。質量爭議調解過程中的拆解、技術分析、鑒定等費用,在責任認定后,由責任方按照責任比例承擔。4.訴訟:訴訟是車主直接向法院起訴,調解不成可以直接起訴,不需要經過鑒定程序。用戶對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鑒定程序,調解不成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車主可以請求法院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由修理方承擔主要舉證責任,由修理方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其按照正確的技術和工藝進行了修理,修理質量完全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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