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客車車船使用稅收費標準: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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