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汽車通常由四部分組成: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以下是以上部分的具體介紹:發動機3360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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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它的作用是讓燃料燃燒產生動力,然后通過底盤的傳動系統帶動車輪驅動汽車。發動機有兩種,汽油機和柴油機。發動機由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供油系統、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點火系統和起動系統組成。柴油機的點火方式是壓燃式,所以沒有點火系統。底盤:底盤用于支撐和安裝汽車發動機及其零部件和總成,形成汽車的整體形狀,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能夠正常運動和行駛。底盤由四部分組成:3360傳動系統、行走系統、轉向系統和制動系統。正文:車身安裝在底盤車架上,供駕乘人員乘坐或裝載貨物。轎車和客車車身一般為整體結構,而卡車車身一般由駕駛室和貨箱組成。電氣設備:電氣設備由電源和電氣設備組成。包括電源和發電機。電氣設備包括發動機起動系統、汽油機點火系統和其他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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