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限速20不允許測速,特殊情況除外。根據相關規定,限速50km/h(不含)以下路段不允許使用移動測速設備。遇有特殊情況,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批準,可以設置測速監控設備。違反限速駕駛機動車屬于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不構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1。在限速60km/h以下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不足50%的;2.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及以上面包車、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超過規定時速不足10%的;3.駕駛中型貨車、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不足10%的;4.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規定時速20%的速度駕駛機動車的。【在限速30公里的路段,違法行為超過規定時速50%的,交警只會給予警告,不會罰款,也不會扣分;超過50%,罰款并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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