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介紹如下:安全第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法: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成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教育、檢查員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員工嚴格執行各工種的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專業操作:維修車輛前,應先將車輛停放好,支撐牢固后再進行操作。起重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操作。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車下,舉升車輛時不得檢修舉升設備。道路測試車輛必須由有駕駛證且技術熟練的測試駕駛員進行,并在指定路段行駛。定期檢查:有毒、易燃、易爆和化學物質、灰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和儀表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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