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摩托車的必要程序如下:3360上路必須登車,摩托車不得遮擋汽車號牌,汽車號牌放大在小拖車后面;小型掛車轉向燈符合國家標準;帶上拖車的出廠合格證就行了。所需拖車數量為33,360輛。卡車、半掛車和牽引車只允許牽引一輛掛車。掛車的照明、制動、連接、安全保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小型客車只準牽引總質量700kg及以下的大篷車或掛車,掛車不準載人;拖車的重量要求:卡車牽引的拖車的裝載質量不能超過卡車本身的裝載質量;大中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車等機動車不準拉掛車。此外,任何機動車不得拖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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