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物價局、洋浦經開局、海南電網公司3360現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一是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支持性電價政策,具體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規定執行。2.2020年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我省電動汽車推廣現狀,暫授權海口市物價局制定和調整海口市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上限,并報省物價局備案。3.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企業要做好電動汽車充換電配套電網的建設和改造,做好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聯網工程。企業負責電網的建設、運行和維護,不得收取聯網費。相應費用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統一核算。海南省物價局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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