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省物價部門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武
漢(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襄陽、宜昌今年將出臺相應標準。《通知》規定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支持性電價政策,按照國家發改委規定執行。未來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換電服務費上限由地方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物價部門表示,在制定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時,應遵循“傾斜優先”的原則,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明顯低于燃油汽車,增強電動汽車在終端市場的競爭力。003010還要求,電網企業要做好電動汽車充換電配套電網的建設和改造。充換電汽車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聯網工程由電網企業建設、運營和維護,不收取聯網費用。相應費用納入電網輸配電成本統一核算。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