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的新規定有:換證不用回發證機關、可一次性預約參加科目二、三考試、放寬定期體檢年齡等。換證不用回發證機關:為滿足流動人口申領駕駛證需求,允許在居住地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但應當有居住證,換領駕駛證不用回到發證地申請。可一次性預約參加科目二、三考試:學員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
成功后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后,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放寬定期體檢年齡:針對部分駕駛人因工作生活節奏快、疏忽大意等原因,逾期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駕駛證,注銷后需要重新考證,新規將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的起始年齡由60周歲調整為7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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