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辦理抵押后可以買賣,但不能過戶。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抵押車可以進行交易,但是不能過戶。抵押車不能過戶,是因為汽車已經辦理了抵押,物權暫時不屬于車主所有,故車主無權將暫時不屬于自己的車過戶給他人。因此購買了抵押車并沒有所有權,只具有使用權。只有還清抵押款,解除抵押后方可辦理過戶。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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