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牌證,并處警告或者二十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