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異地交通違章可以申訴。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后五日內作出裁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條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并通知爭議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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