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東莞駕駛證如何補辦: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機動車行駛證》。所需資料:《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機動車注冊/轉人登記表》(已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的不用填。)、《機動車補、換發牌證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未辦的可不交)、車主身份證明復印件等。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三條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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