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公安部123號令),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它的有效期為三年。科目一未過,體檢表上的時間后一年之內有效,過一年后就算過期。 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機動車考試是為了完善駕駛人員對機動車的認知,這是對駕駛人員技術的培訓和考驗,有利于降低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率。 所以,想要報考的人一定要在有效期三年之內做好規劃,避免超過時間導致所通過的成績作廢,浪費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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