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右轉車道沒有紅燈的情況下,可以右轉,但車輛所行駛的車道,必須為右轉車道,不可以在直行車道進行右轉,車輛在行駛到路口,無論有沒有信號燈,都要按照導向車道來行駛。 主要觀察信號燈,是否有不允許右轉的標志,還有部分地區,會有著明確的指示,在紅燈亮起時,是不能夠進行右轉的。在行駛到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避讓行人,觀察信號燈情況。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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