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就關于“廣州牌照可不可以轉讓”為你提供以下相關內容:
廣州車牌不可以轉讓的。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 規定,指標不得借用、租賃、轉讓或繼承。并且根據第72條規定,對于有違反相關規定的用戶將取消該申請人的申請資格、收回已配置的指標,3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的指標申請。
以下是車輛車牌編排的相關規定:
1、第一條:為加強對試行的“二oo二”式機動車號牌(以下簡稱號牌)的登記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執法的準確有效,方便群眾選擇體現個性意愿的機動車號牌,制訂本規則;
2、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大型汽車、小型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號牌。規定號牌號碼的排列方式、字符種類、位數及其組合方式;
3、第三條:機動車號牌號碼由機動車登記機構代號和號牌編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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