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屬于特殊情況,而是一路開雙閃,屬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行為,扣三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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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在這種情況下,雙閃一直打開,不會被扣分:
1.在高速公路上緊急停車或道路臨時停車時,雖然路邊停車的危險系數比較小,但在街邊或非機動車道停車時,還是要打開雙閃燈,讓后方駛來的車輛及時發現車輛處于停車狀態,及時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2.車輛遇到故障需要牽引時:無論是牽引車還是被牽引車輛,行駛過程中都要打開雙閃燈。
3.當車輛遇到惡劣天氣時:比如高速行駛,遇到能見度小于100米的霧、雨、雪、沙塵、冰雹等天氣,可以開啟雙閃燈,以及示廓燈、近光燈、霧燈等。車速也要降低。
4.有專門的車輛執行任務。一般開雙閃燈,比如救護車,警車等等。
5.運送危重病人時,還可以打開雙閃燈,適當鳴喇叭,提醒車輛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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