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4年每年檢驗一次。車輛年檢是指每一輛取得正式車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要進行一次檢測,相當于每年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體檢一次。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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