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車沒有道路優先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方向、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車輛優先通行權的公式:讓右邊的路先來;轉彎機動車讓直行機動車先行;相對于反方向行駛的車輛,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方向、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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