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道時打轉向燈。車輛在道路上變更車道時,需要開啟車輛的轉向燈,以提醒相鄰車道和車道后方的車輛注意車輛的行駛動態,提前做好減速避讓準備,避免因車主突然變道和相鄰車道或后方車輛反應不及時而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車輛變道注意事項:
1.變道不能影響他的車。道路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機動車變更車道不得影響在相關車道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違反本條的,處以警告或者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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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
2.變道時提前打轉向燈。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3.不要頻繁變道。機動車在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可以借用或者變更車道;讓借用車道的車輛先行;按順序行駛,不要頻繁變道;應當在慢車道行駛的車輛,在不妨礙快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允許在道路上超車,但超車后立即返回原車道;左右車道車輛變道同車道時,左車道車輛讓右車道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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