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汽車購置稅為汽車銷售價格(不含稅)的10%,增值稅稅率為13%。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即發票底線不含稅的價格),價格中不含增值稅。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公式為: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稅率。
1.如果按照發票價稅總額計算,購置稅=價稅總額1.1310%(現行汽車增值稅稅率為13%);
2.如果按照發票上的無稅金額計算,購置稅=無稅價格 10%:
也就是說,車主以20萬裸車的價格購買新車,車主應繳納的車購稅為:20萬1.1310%=17699元,因此車主應繳納17699元。
注意,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5月31日最新公告:
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如果裸車價格為20萬元,車輛排量小于等于2.0L,購置稅需要884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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