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時的避讓原則,即直行、右轉、左轉。即右轉車輛要避開左轉車輛;一輛車左轉,一輛車反方向右轉,左轉紅綠燈是綠色的,如果沒有人讓路,很容易兩車相撞。此時,為了更好地保證行車安全,需要遵守車輛右轉和左轉的讓行規則。
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進入路口前停車觀察,讓右邊道路的車先行;
3.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
4.對向行駛的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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