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服務費不合理,不合法。
貸款服務費介紹:
1.規定:根據《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金融機構不得以發放貸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等方式,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以收取費用。”
2.法律層面:從法律層面來說,如果汽車銷售公司誘導消費者選擇貸款購車,并收取其“金融服務費”,屬于附帶不合理條件的違法行為。
3.賠償方式:如果被騙消費者可以要求3倍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經營者以欺詐手段提供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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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的賠償金額不足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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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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