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規定,掛車注冊登記時,需攜帶有中文標簽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和銷售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繳納購置稅,查驗路試牌照,按新號牌程序申領黃色掛車號牌;另外,拖車每年要檢驗一次,拖車15年報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小型客車只允許牽引總質量小于700kg的大篷車或掛車,掛車不允許載人。卡車、半掛車和牽引車只允許牽引一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保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其實拖車的牌照和機動車的牌照差不多。進口拖車需攜帶有中文標簽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和銷售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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