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早在1999年的12月發布,在2000年的3月1日正式實施,到2004年的5月1日正式廢止,修訂后在2013年1月1日重新開始實施。根據交通部門發行的道路管理條例,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如果有接聽電話或者撥打電話的行為,出處記兩分的處罰。因為單手開車在遇到緊急狀況時,不能提供最好的操控性。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需要雙手操控方向盤,才能更好的控制汽車的方向,為了行駛的安全性和汽車的操控性,交通管理部門制定了一系列違章記分制度,督促廣大司機遵守交通行駛的規則,有效避免出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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