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能互換的。第十二條機動車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需要更換機動車號牌的,應當收回號牌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并換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你不能。按要求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 批申請表》,加蓋雙方公章和原車主所屬區交警分局、大隊交通專用章(內部過戶加蓋雙方上級單位公章、單位財務章、單位財務章),并加蓋車輛發動機、車架號的消碼膜。牌照不能互換。1.兩輛不同汽車的牌照不能互換。但是,以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義登記的同一號牌類型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之間交換機動車號牌號碼;2.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需要更換機動車號牌的,應當收回號牌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并補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3.《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舉措》擴大原車牌號的使用范圍。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的同一號牌類型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之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更好地滿足群眾和單位的需求;車輛車牌號碼每年可以更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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