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超過15年是一年一檢還是一年兩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汽車年檢指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目的在于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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