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的訴訟過程隨著車輛數量的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越來越高。一般我們遇到交通事故,都會選擇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交通事故的過程是怎樣的呢?我們來看看邊肖提起的交通事故訴訟程序的相關內容。一、交通事故訴訟流程交通事故屬于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包括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別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和執行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具體如下:(1)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的,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受理后七日內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2)審前準備。立案后五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組成合議庭,對訴訟材料進行審查,做好開庭前的必要準備。當事人不服,經過第一審普通程序上訴的,一審永遠不生效,進入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終審判決。一經宣布或送達當事人,即具有法律效力。對此,當事人不能再起訴或上訴。(三)試驗一。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2.開庭前核對參加人員,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3.法庭調查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及理由。2)證人作證。凡是知道案情的單位和個人,都有作證的義務。3)出示證據4)宣讀鑒定結論5)宣讀勘驗筆錄。6)當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出示所有證據。7)對雙方就賠償爭議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答辯后,第三方發言,互相答辯。5.法庭辯論結束后,待雙方爭議事實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依法作出判決。6.如果法院能調解,就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普通程序審理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需要延期的,應當報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2.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一份,各被告一份;(2)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的收據、病歷和診斷證明;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費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3.用于證明運輸費用的官方票據;4.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果受害人是農村戶籍,最好能提供交通事故發生時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5.受害人無行為能力或殘疾的證明;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是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無行為能力且無其他收入來源的證明;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上證據材料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增減,并根據民事起訴狀數量提交人民法院。(3)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證或者營業執照復印件。3.交通事故訴訟費誰來出?關于交通事故訴訟費用的負擔,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在訴訟前主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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