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制保險的賠償范圍強制保險的賠償范圍是有限的。死亡傷殘賠償范圍絕對免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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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強制強制保險不負責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和先行賠付: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損失;(2)被保險人的全部財產和保險機動車輛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業、行駛、停電、停水、斷氣、通訊或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因市場價格變化造成受害人財產貶值、修理后價值減少等其他間接損失;(四)因交通事故發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醫療費賠償限額為10000元。醫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財產賠償限額:2000元。責任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補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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