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所稱的公路附屬設施包括路標、指示牌、信號燈、護欄、隔離帶、沖浪、橋梁、路燈、綠植、收費站等。公路交通部門在公路用地范圍內修建、安裝、種植的一切都屬于公路附屬設施。破壞、損壞、盜竊或占用這些設施是違法的。聽聽別人怎么說:是指排水設施、安全設施、防護設施、監控設施、通訊設施、收費設施、綠化設施、服務設施、管理設施、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通風設施、輪渡碼頭、路口、苗圃菜地、界樁、測量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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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碑等道路附屬設施。指高速公路的安全設施、防護設施、管理設施和監控設施。主要公路項目除外。包括路基、路面、橋梁、涵洞、排水設施、防護工程、隧道、測量樁、界樁、里程牌、100米樁、警示樁、輪廓標、花木、專用房屋、工程通訊設施、公路用地、收費站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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