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車時(shí),應(yīng)根據(jù)能見度降低車速。 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shí),打開霧燈、近光燈、位置燈和前后位置燈。 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shí),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位燈和危險(xiǎn)警示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40公里,并保持距離同車道前車50米以上3、能見度小于50米時(shí),開啟霧燈、近光燈、標(biāo)志燈、前后位燈、危險(xiǎn)警示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20公里,并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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