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門地區去哪里辦電動車過戶手續
電瓶車過戶去車輛注冊登記轄區大隊電動自行車報牌窗口辦理相關的過戶事宜。流程如下:
1、提供材料證后交驗電動自行車;
2、當場簽訂電動自行車過戶協議;
3、民警審核憑證并受理;繳費領取新行駛證;
4、電動自行車行駛證收取4元/本。
電瓶車賣出去是一定要過戶的,不過戶的話萬一這輛車出了事情,肯定要找到上牌時的原始車主。
轉讓人、受讓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
2、電動自行車行車執照原件;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4、轉讓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還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原件;轉讓人是單位的,還需提交書面委托原件。
辦理時,電動自行車轉讓人或委托代理人、受讓人同時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時上交需要收回的原《電動自行車行車執照》并交驗車輛,領取重新核發的《電動自行車行車執照》。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二手車交易完成后,賣方應當及時向買方交付車輛、號牌及車輛法定證明、憑證。車輛法定證明、憑證主要包括: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五)養路費繳付憑證;
(六)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七)車輛保險單。
第二十條 下列車輛禁止經銷、買賣、拍賣和經紀:
(一)已報廢或者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
(二)在抵押期間或者未經海關批準交易的海關監管車輛;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期間的車輛;
(四)通過盜竊、搶劫、詐騙等違法犯罪手段獲得的車輛;
(五)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車架號碼與登記號碼不相符,或者有鑿改跡象的車輛;
(六)走私、非法拼(組)裝的車輛;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條所列證明、憑證的車輛;
(八)在本行政轄區以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車輛;
(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車輛。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發現車輛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執法機關。
對交易違法車輛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和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