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各擋均應避免以髙速行駛。2) 車輛行駛1 000 ~ 15 000公里間的磨合規定:可逐漸提高到最高速度或以發動機的允許最髙轉速行駛。
緊急制動不但使磨合中的制動系統受到沖擊,而且加大了底盤和發動機的沖擊負荷,所以在最初行駛的300公里內不要采用緊急制動。
磨合期內正常駕駛,不要猛加速并控制最高車速在100Km/h行駛進行磨合較好。汽車的首次保養前一般都稱為磨合期。
-500公里為初期磨合,此時速度不宜過快,一般為70-80公里以下,轉速不要超過2200轉為好。500-1000公里為中期磨合,最高速度可適當提高,一般可以達到90-100公里,轉速依然2500轉以下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