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單位規模、注冊管理辦法等由各地結合實際依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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