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規則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證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分別會扣除12分、6分、3分、2分、1分。比較常見的壓黃線就是扣三分,闖紅燈就是扣六分。酒駕則是直接扣除12分。
2、駕駛證扣分規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為清分日期,每周年為一個記分周期。
3、暫扣駕駛證后繼續駕駛。駕駛證暫扣后,不得再次駕駛。否則再次扣6分,整個處罰加重。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應急車道,也稱為生命通道,是為救護車和救援人員預留的專用車道,用于快速處理道路事故。
4、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5、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4,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5,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6,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