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運單和分運單的關系
分運單是貨代單,由各貨代公司簽發,主運單由各船東簽發。SHIPPER經貨代訂某船公司的倉位,實際上,是貨代與船公司建立承運關系,而SHIPPER是與FORWARDER建立承運關系。
對象不同 航空分運單作為集中托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合同雙方分別為貨A、B和集中托運人。航空主運單作為航空運輸公司與集中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則為集中托運人和航空運輸公司。
航空分運單作為集中托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合同雙方分別為貨A、B和集中托運人;而航空主運單作為航空運輸公司與集中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則為集中托運人和航空運輸公司。
簡單說,主單就是船公司出具的提單,分單就是貨代出具的提單,船公司出具的比較正規,而貨代單有時候客戶是不認同的。
一旦簽發,合同隨即生效。空運單是一份重要的貨物單據。主運單和分運單都是需要隨機的,雖然航空運單并不像海運提單一樣是一種物權憑證,但顧客或代理可以拿著主運單去海關監管庫提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