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買車位停 2 輛車被物業制止
業主買車位停 2 輛車被物業制止這得看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產權車位應以地面劃線范圍為限合理使用。
像嚴某買的車位雖然產證面積 44.46 平方米但不能僅據此就認為能隨意停兩輛車。因為不動產權證上的面積包括車位專屬部分與公攤部分劃線范圍外的區域通常是業主共有不能隨意占用。
要是像黃女士那樣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比如她的車位能基本停得下兩輛車且不妨礙其他行人、車輛正常通行也不影響相鄰車位使用那就沒問題。
但像駱先生車位套內面積 12.5 平米與其他車位無區別又沒證據證明開發商允許停兩輛車那物業按管理規約管理就是合理的。
所以業主停兩輛車得看是否超出劃線范圍、是否妨礙他人、是否有證據證明被允許否則物業有權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