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天開始,北京市恢復機動車注冊登記,同時停止對申請注冊登記的汽車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6月10日起恢復機動車定期檢驗。
自恢復機動車注冊登記之日起,國產汽車注冊登記的檢驗統一調整到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所在車管分所指定的新車檢測場進行。
6月10日起恢復機動車定期檢驗,機動車須按下列手續辦理定期檢驗:1、原按尾號對應在4、5、6月份檢驗的機動車須于8月31日前檢驗完畢;2、其他車輛按尾號對應的月份進行檢驗;3、屬餐飲、旅店、旅游、娛樂、公共交通客運行業、集貿市場行業的機動車,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須參加定期檢驗的,憑《營業執照》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可免征機動車檢手續費(7元/輛次),機動車未按本通告規定進行定期檢驗或者其臨時行駛車號牌超過有效期的,不準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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